医院动态
办理入院和出院须知
分类:最新公告
作者: 医务科
来源: 精卫中心
发布时间:2015-12-03 08:42
入院制度
1.凡入院病人,须经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入院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
2.病员住院应详细登记联系人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病房医务人员要热情接待病人,并向其介绍入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同时收捡危险品。
3.接诊时工作人员将病人有关资料(病历及病历作品等)交给医生。由护送人向医生详细介绍病情。
4.病人入院后,除留其日用品及简单衣服外,其余物品一律由护送人带回;如需留少量现金和食品,应交总务护士保管。危险品及贵重物品绝对禁止带入病房。
5.对兴奋、躁动或有严重自杀倾向的病人可以优先入院,接诊医师将有关事宜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或可能发生的意外要向护送人详细交代,尽到告知义务,必要时由护送人在告知书上签字或要求护送人留陪护。
出院制度
1. 凡需出院病人,由经治医生提请科主任检查同意后方可办理。
2. 科主任同意该病人出院后,由经治医生填写出院通知单,通知病人单位或家属限期来院办理出院手续。
3. 病人出院时经治医生应向接病人者介绍病人病情及出院后的注意事项,根据病人需要开具出院证明书。同时要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4. 病人出院时,经治医生应按相关规定为之开方带药,以保证病人出院后治疗的连续性。
5. 病人出院时,病房应提前办好各项收费项目的呈报工作,以免漏报。
6. 病人出院时,由经治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同时停止住院医嘱;主班护士协助病人作好出院准备并作好交班,总务护士将病人存放的一切物品交与病人或家属,同时要检查带出物品。
7. 病人出院时,责任护士书写、整理好护理病志交与经治医生。
8. 病人出院后,护士要整理病床,更换床单及被套。
9. 病人已预报出院,家属及单位逾期不接,病房可派人将病人送回,费用由病人单位或家属负责。病人临行前,经治医师通知住院处结帐,并办理出院手续。
9. 病情不宜出院,而家属或单位要求出院,应加以劝阻,若说服无效,经科主任批准,并由接出院人书写退院申请,按自动退院办理。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时间须知
一.除非特殊情况,我院办理入院手续时间为8:00—4:00;4:00—次日8:00有专人值班,办理手续;紧急住院观察患者办理入院手续不受此时间限制。
二.办理出院时间:上午8:00—4:00。4:00—次日8:00期间,特殊情况可有专人负责办理。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刷卡者必须带回银行卡及签单,以便退费,否则无法办理。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住院处咨询,电话:3121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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