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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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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1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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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医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病历记录及费用情况,没有病历记录的、没有收费标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2.患者出院时,科室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
3.对病历检查过程发现的多收、少收及漏收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4.定期对各科室病历书写相关负责人进行物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最新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水平。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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