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服务承诺制度
分类:医院动态
作者: 医务科
来源: 精卫中心
发布时间:2015-12-03 13:58
为加强行风建设,医院建立三级承诺制度并严格落实,即:医护人员向科室承诺,科室向医院承诺,医院向社会承诺。下面将三级服务承诺制度制定如下:
医务人员服务承诺书
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文明行医、礼貌待患、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操作规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3、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的“红包”,拒绝患者或家属的吃请,不以医谋私。
4、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和隐私权,及时告知用药、检查及诊治方案等情况。
5、认真遵守“九不准”和“五项准则”,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6、严格履行我院《职工行为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科室服务承诺书
1、严禁医务人员擅自到院外接病人,严禁医务人员在服务中收受转运、转诊病人好处费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2、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物品及吃请等。对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医务科或以住院押金的形式退还。难以退还的,由医务科统一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3、严禁医务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的来访;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开单提成或变相开单提成;严禁医务人员私自销售药品、器械;严禁医务人员要求病人到指定售药地点购买药品等。
4、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于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应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做到礼貌接诊、热情待患、不推诿刁难病人,严禁出现生、冷、硬、顶的现象。
5、根据患者的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及时为患者家属提供“一日清单”。
6、尊重患者或家属的选择权、知情权、知情同意权,保护病人的隐私权,主动向病人或家属介绍治疗方案及相关治疗费用,接受监督。
7、严格落实出院病人住院费用的内部复核工作,家属消费认可,记录本签字齐全。
8、医疗活动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等医疗文书。
9、严禁个人私收现金,私自进行新药临床实验。
10、医务人员未经医务科、科教科、宣传科及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到外单位以医院名义出诊、会诊、医学鉴定、讲学、参与媒体制作活动。
医院服务承诺书
1、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礼貌待患,文明服务,不与患者家属发生生、冷、硬、顶、推现象。
2、在医疗活动中,不准以医(权)谋私、接受病人的吃请及收受钱物。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4、在医疗服务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收受临床药品促销费。
5、执行出院患者住院费用内部双复核制度及清单查询制度,保证收费公开透明。
6、认真执行医患协议书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知情权、监督权。
7、对患者和家属提出的问题做到耐心细致的解答,不发生服务纠纷事件。
8、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投诉箱和受理投诉电话。投诉管理部门:医务科:31217565;信访办(监察科),投诉电话:3121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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