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分类:医院动态
作者: 医务科
来源: 精卫中心
发布时间:2015-12-0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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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老年人(70周岁以上)、残疾人,现役军人,孕产妇等。
服务内容及措施:
一、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持残疾人证)、现役军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孕产妇实行优先挂号、取药。
二、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并实行优先挂号、取药。
三、挂号收费处、取药处均设有老弱病残优先标识牌。
四、对急危重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由医务人员陪同优先挂号、检查、办入院、取药等。
五、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有轮椅、推车等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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