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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病人医药费签字认可和费用结算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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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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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任医疗费用复合人员。对住院患者费用清单所列费用与医嘱逐项核对,实际收费是否一致,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患者家属。
2、患者家属对医疗费用确认无误后,履行签字认可手续,临床科室方可办理出院登记。
3、住院处结算人员对出院患者费用进行二次审核。主要审核医疗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物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有无项目外和比照项目收费及漏收、少收等。发现问题主动与临床科室勾通,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同时患者家属在结算收据上签字。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