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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连续六年 被评为“AAA”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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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0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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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每年对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自2012年至2017年一直被评为“AAA”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该评定以定点医疗机构遵守社会医疗保险服务规定和履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开展基础管理、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管理、信息化管理及社会满意度评价等方面,以及违规查处情况等,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定。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领导始终把医疗保险管理作为医院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管理力度。医保科在院领导、各职能科室以及全院临床科室的支持下,先后推出了多项管理措施,细化了科室考核细则,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医保政策培训,严格遵守医疗服务协议,合理使用统筹基金。因此,在信用等级评定中多年被评为AAA级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与定点医疗机构保证金预留比例挂钩,AAA级定点医疗机构按2%预留月结算保证金,AA级定点医疗机构按6%预留月结算保证金,A级定点医疗机构按10%预留月结算保证金。相信未来通过全院职工共同努力,沈阳市精神卫生的医保工作将更上一层楼,为“保民生、保增长”,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