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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积极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推动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
分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作者: 科教科
来源: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26 11:10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 )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以及辽宁省卫健委等3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 )等文件要求,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高度重视“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贯彻落实,在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中得到了体现。
“两个同等对待”是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两个同等对待”保障了住院医师的合理待遇,增强了住院医师参加住培的获得感。2023年10月,沈阳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医院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决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此次招聘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此项招聘条件得到了卫健委和人社局的大力支持。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落实,是让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的住院医师与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拥有了平等就业机会,同时也是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破除“唯学历”的重要举措。我院将借助“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的东风,继续健全我院住培制度,促进住院医师培训积极性,提高住培质量,最终实现毕业后医学教育设定的目标,为精神科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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