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院办: 院长办公室现有办公室成员5人,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参与医院管理,做好协调工作。负责人:邵丽影 电话:024-31217539
医务科:医务科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院方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院方,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科长:冯志强 电话:024-31217565
护理部: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承担着医院19个护理单元和两个康复科、一个陪检、一个预诊科的临床护理管理工作。护理部设有护理部主任1名,科护士长2名,督导员1名,干事1名。我院护理部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制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护理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行“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管理体系,护理部下设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及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共设立七个护理质控小组,分别为消毒隔离质控组、护理文件质控组、基础护理质控组、危重病人护理质控组、病房管理质控组、优质护理质控组、技术操作质控组,负责全院护理质控工作。负责人:高淑敏 电话:024-31217547
党办宣传:党办负责日常党务工作,草拟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协助党委组织实施全年工作,并做好督办;组织党委及党群会议,并协调相关工作;草拟党委文件及各种通知,做好上传下达;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坚持保密工作原则,做到办事准,办事快,情况实。
宣传科负责院领导干部的中心理论组学习,提出计划安排,制定学习制度,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职工思想教育,制定年度职工教育内容及实施方法,组织交流推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考核、评比,推动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总结和宣传;负责医院工作的媒体宣传和网站、微信平台的完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部署。负责人:张宏 电话:024-31217689
工会:院工会主要职能为联系职工群众,关心维护职工利益,保护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医院建设发展。负责人:高艳香 电话:024-31217333
医保科:医保科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医疗、工伤医疗、新农合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管理、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医疗责任险管理工作;负责医保对外业务联系工作。科长:张春雨 电话:024-31217740
人事科: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全院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徐婷 电话:024-31217576
科教科:负责制定适合医院的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督导落实,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检查,承担大、中专院校本、专科、中专学生及心理咨询师的临床教学任务。完成实习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各科室教学负责人及实习生进行考核。负责人:黄晓燕 电话:024-31217586
财会科:组织医院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郑慧娇 电话:024-31217543
信访: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信访办负责接待协调处理患者、家属、职工等信访人的来信、来电、来访事项,负责协调办理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进行认真登记、记录,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信访案件的调查了解核实,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信访相关事宜,在信访事项办理中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及时答复信访人,对信访人不理解的事项按国家政策精神及客观事实向信访人做好耐心解释,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综合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构建和谐氛围。负责人:任昌娟 电话:024-31217537
预防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报告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医院健康教育及控烟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预防保健、防病宣传工作。负责人:黄菲 电话:024-31217577
感染科: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人:蔡野 电话:024-31217567
信息科:信息科是主管院长领导下兼具管理功能的技术科室。负责医院信息建设的整体规划、实施、运行、维护、管理及与医院信息化相关的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人:张宇 电话:024-31217652
团委:协助医院党委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解决青年职工在工作学习中的思想问题,调动青年职工的积极性,做好青年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提高青年职工优质服务意识,做好推优工作,为党培养后备军。负责人:王昊 电话:024-31217689